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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315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违法行为案

315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违法行为案 缺检审两年小轿车因无检验合格标志以‘驾驶缺检审车辆’凭据代替‘驾驶缺检审三年达到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证据设定和实施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警此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交点问题是:
第一:交警违反 《----交法》第十三条(违法行政行为)在先,导致该车辆第一周期安检合格后未能依法取得‘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若12月份达报废年限!交警也未依法《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履行法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事项’职责王五;
第三:以‘驾驶缺检审车辆’凭据代替‘驾驶缺检审三年达到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证据是否属于‘认定违法事实错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m205……(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20-04-20 00: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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