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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校安排的实习生,去到一个岗位实习,再三方协议上面写的是

我是学校安排的实习生,去到一个岗位实习,再三方协议上面写的是 我是学校安排的实习生,去到一个岗位实习,再三方协议上面写的是,甲方每月20日准时支付乙方实习生工资1750,甲方不得拖欠乙方实习生工资,如果甲方未足额发放乙方实习生工资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安排实习生返校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但是我的工资12月只发了1130,12月我上班23天,没有发1750,然后他们又说什么是我的工作量没有达标,但是协议上面写的是发放1750工资啊,他们不发放1750工资算是违法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20-04-15 19: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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