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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老师在教育频道上做系列节目,内容是讲授如何做好小学作文
如果一个老师在教育频道上做系列节目,内容是讲授如何做好小学作文 如果一个老师在教育频道上做系列节目,内容是讲授如何做好小学作文。在节目制作之后,电视台向这个老师支付了报酬。在节目播出之后,电视台重播,同时许可某一个音像出版社,将这个节目的录像带复制并发行,但是未告知该小学老师。现在该老师起诉电视台和出版社侵权,并且要求其支付报酬。我想知道贾老师,他到底是一个作者还是表演者?他有什么样的权利呢?而电视台和音像出版社又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满目星河 Viola(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20-04-15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