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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共同生活一年多,期间男方在自家店中上班,并未支付工资给男方

结婚共同生活一年多,期间男方在自家店中上班,并未支付工资给男方 结婚共同生活一年多,期间男方在自家店中上班,并未支付工资给男方。婚前约定给10万元作为彩礼以及拍婚纱照等支出。婚后以店里周转为由借回去4.5万元,婚房名字是男方家长名字。现在准备离婚,女方可以分得什么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 欣Ya(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20-04-15 13:46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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