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之前我二姐和他丈夫协议离婚,孩子归我二姐,然后说好他每个月给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应该是要给的,打官司肯定胜算很大的
您好,原则上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18岁。作为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原则上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存在争议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建议尽快法院诉讼追讨抚养费,胜诉大
建议尽快法院诉讼追讨抚养费,胜诉大
可以起诉
可以 起诉索要
起诉主张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你好 主张抚养费 胜诉很高,直接起诉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一般两种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和提起诉讼。
应当给与生活费
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应该是要给的,打官司肯定胜算很大的
你好,可以起诉追讨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打官司胜算很大,但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建议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