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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争议

农村土地争议 我家的土地在1988年以前因修建公路被占用,当时乡政府及乡财政所来人连同生产队队长和会计一起到田边地头一起,把因离婚而上交回生产队,荒废了两三年的土地分给我家,当时是口头议定没有文字证据,第二轮承包时也没有登记。我家一直耕种至今,现对方上诉法院说我家占用他家土地,要求我家把土地交回他家。我去找当时处理该事情的乡政府副乡长及财政所所长(均已退休),他们拒不承认。请问我正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8278……(贵州)
提问时间:2013-03-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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