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伤害后住院1个月,对方提出对我的住院费用鉴定,鉴定结果我不服怎么办?
可以申请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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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打伤去医院就诊进行治疗时,应当本着打哪里治哪里的原则,也就是说治疗时应当治疗因此次击打所造成的伤害。你被打一定是造成了多处软组织损伤,使用活血止痛,清热祛瘀的药应当属于对症药品,对方以该药同时具有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作用而认为你使用苦碟子不符合病情是没有道理的。虽然你没说伤情,估计只是轻微伤,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进行处罚,而后去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相信法院对你使用苦碟子是会支持的。
答复若认为满意,请采纳。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好,如果对于药物费用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