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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算上老板七个人。2月初(还未开工),因为疫情公司运营不善
小公司算上老板七个人。2月初(还未开工),因为疫情公司运营不善 小公司算上老板七个人。2月初(还未开工),因为疫情公司运营不善,副总打电话给了我两个选择,离职或者写停薪留职申请书才能续两个月社保,并且多给半个月工资,照着她给的模板写了个人原因停薪留职两个月到4月10号,还盖了手印。关于停薪留职,公司并没有拟订任何文件合同,所以不知道这份申请是否生效,对我不利吗?3月17号副总打电话给我说社保局那边扣不了费,所以公司停缴了大家的社保,让我挂在其他地方先。私聊了几位同事发现只有我与另一位同事社保给停。之后公司群聊被副总解散。4月9号,停薪留职即将到期,所以我私聊副总问周一是否开工,副总说不了,员工都辞职了。我一脸懵逼,就问她自己是否被解雇。她不承认解雇一说,拖着我们也不安排工作。给的理由是没有员工上班,公司没业务运营不下去,让我理解公司去找其他工作。还说之前停缴社保就是在通知公司解散。公司所做的一切都没有询问过我的意见,都是以电话形式通知。试用期公司也没为我缴纳社保,三月和四月社保直接停缴。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自行解散。但公司没有解雇我,我该怎么做才能获得赔偿?本人2019年7月16号入职,11月转正后工资4000(未扣社保)。能获得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0-04-11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