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事项:在2019年都没有合同的情况下,A公司与B公司采购一批货物价值我1000多万元

事项:在2019年都没有合同的情况下,A公司与B公司采购一批货物价值我1000多万元 事项:在2019年都没有合同的情况下,A公司与B公司采购一批货物价值我1000多万元,B公司知道意向后同过C公司采购原材料价值700多万,后按照约定送往DEF等公司委托加工价值100万有原材料使用证明,并将加工完成后的产品送往A公司有送货单及入库单并且A有销售下环节的出库记录。如果2020年现在A公司打款B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CDEFA给B公司开具发票,B公司并付款。请问在没有合同情况下,但是有真实的交易这样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吗?如果B公司与其他公司补签合同合理吗?时间签2020可以吗?但是有个情况是A公司直接与CDFE等公司业务联系来往,因为只有B公司具有行政许可安排,DEF等公司加工的。B公司在2019年开具委托书安排DEF使用C公司运送的原材料加工后,送往A公司。到2020时候A公司才把300多万打过来,B公司扣除了费用之后,打款CDEF等公司并开具发票。请问以上行为ABCDFEF等公司是否虚开增值税发票呢?我就是担心的是B公司没有实物但是有DEF提供的样品,因为国家规定必须留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4-11 19:3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