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多,给了彩礼,举办了婚礼。但男方无理由不领证,且双方没有发生夫妻关系
彩礼酌情返还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彩礼应当返还
应当适当返还彩礼
彩礼酌情返还
没有登记 需要返还
彩礼酌情返还
同居一年多了是不需要退还的。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没有登记结婚应当返还彩礼,详情可致电或微信咨询
据您所述,是否进行拘留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对方伤情等综合判断,必要时您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