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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买一层送一层,送一层为建好的,但未封顶,已装修并住人,城管认定为违建,如何维权处理
开发商买一层送一层,送一层为建好的,但未封顶,已装修并住人,城管认定为违建,如何维权处理 我们所在的小区,开发商当初没有对第19层顶层封顶,只留下了房梁结构和做好了窗户,买的时候是说买一层送一层,买的是第18层,赠送第19层,且19层与18层之间也没有建楼梯,还是密封状态,买完后要自行凿开和封顶。交完房装修时及直到现在都有其他业主不停在政府服务网站上投诉说我们顶层的业主是在违建,说顶层是公共所有。要说明一下,第19层其实是一个密封的空间,没有公共道路可以直接到第19层,要翻上4米的墙,但是要下去就没那么容易了,因为下去离地面距离有5米,只能用梯子才能下去,否则直接跳下去会摔伤的。前几天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下发通知,说我们顶层业主违反了《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的第40条,我们的业主代表就去沟通,那个大队长就说如果与顶楼设计图不一样就属于违建,顶楼顶盖浇筑人为违建人,开发商与业主当时怎么约定的不在工作内容。现在已买了顶层的业主,部分已装修完并入住了。城管是说要恢复原状,要恢复原状就要拆除,会强拆么?我们想要维权,如何着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20-04-10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