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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业务员在给客户办信用卡时,私自把客户名下他行信用卡积分通过第三方平台兑换了
某银行业务员在给客户办信用卡时,私自把客户名下他行信用卡积分通过第三方平台兑换了 某银行业务员在给客户办信用卡时,私自把客户名下他行信用卡积分通过第三方平台兑换了,平台可返现2500元。而第三方后台实际兑换的礼品价值6000元,业务员不知道实际礼品价值。事后客户发现自己信用卡积分被兑换了,叫业务员过来对质,殴打并威胁业务员赔偿其损失伍万元整,业务员不同意,要求客户报警处理。派出所出警后把业务员跟客户带回派出所要求双方协商,客户不同意协商,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局立案,询问客户和业务员口供之后,定义为电信诈骗,因疫情公安局对业务员予以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积极配合客户追回其信用卡全部积分,并赔偿客户2000元,客户对业务员予以谅解,请问这种情况,后期公诉业务员是否被判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o_兴业银行 邹(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20-04-08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