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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我有一位男性朋友与一位女士以夫妻名义(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将近十年,女士在他们结婚时独资购买了商品房,男士是在编教师,有固定收入。一个月前,他们因感情等问题协议分手了,男士仅仅带走了自己的衣服。现在,女士在一些人的挑唆下,不依不饶,硬要男士给予赔偿。请问:男士需要对其赔偿吗?他应不应该付一些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hp861……(安徽)
提问时间:2013-03-2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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