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构成强制猥亵?
是否构成强制猥亵? 乙某为当地退休村支书,男,现年76周岁,党员,单独一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甲某为当地邻居的女儿,现年8周岁,乙某因性格平和近人,喜爱小孩子打闹,常常买些零食与去他家玩耍的小孩子吃。2013年3月16日前后,乙某在家露天院子里剥花生,甲某像往常一样去乙某那玩耍,乙某问及小女孩儿想吃什么零食,小女孩儿说自己吃的太饱了,什么也吃不下,乙某逗女孩儿玩,欲摸摸小女孩儿甲某的肚子来看看她肚里吃的什么以逗其玩儿,当时只有此二人在场。
小女孩儿回家后向父母言及此事,其父母以为小女儿遭到猥亵,当晚叫了数人半夜十点多去了乙某家,并对乙某进行拳打脚踢,同时打电话告警,乙某因伤势过重,当晚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失血过多缝数针,数日后乙某伤势愈合拆线后,公安机关将乙某逮捕拘役。甲某监护人将乙某告上法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hoton(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3-03-26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