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后垫付问题
超出保险部分按责任承担。
谨慎处理,可以把资料发上来帮你审查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直接针对你的问题回复,不作其他与你的问题无关的赘述。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责任如何划分,医疗费都是自愿垫付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机关与个人无权强迫垫付医疗费。
二、不垫付医疗费并不会加重自己的赔偿责任,不会在后期的赔偿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根据律师的办案经验,如果爽快的垫付医疗费 ,伤者或其家属会认为高额索赔(超出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很容易,并以如果不高额赔偿就拒绝出院(反正有人垫付医疗费)相要挟,以达到高额索赔的目的。
容易因为我,可以追问或直接来电沟通;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20-04-01 14:37
更正:“容易因为我,”应为“如有疑问”
可以不垫付,不过你垫付的可以在后面保险赔付时扣回来
你好!
1、如果能够协商好一次性赔偿,达成谅解最好。
2、如果垫付了医药费,要让对方打收条并保存好。
3、建议协商一次性赔偿,如不能达成协议,不要垫付,等待法院判决就好。事先垫付,很可能对方在和解时会多要。
可以不用全部垫付的,按照事故责任来酌情
可以不用全部垫付的,按照事故责任来酌情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交警的责任认定,这是决定着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及赔偿。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责任认定以后,双方依责任分摊,对于你方而言,既然有保险公司,那么不用过多担心,由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这也是我们购买保险的根本目的。
4、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一定要垫付医疗费用,一般是自愿垫付。通常处理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1万医疗费用,最后责任认定了,治疗终结了,在最终赔偿时一并结算。如果伤者垫付的钱,保险公司向伤者结算支付。如果是肇事一方垫付的,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分别支付,将肇事方垫付的给肇事者,伤者的赔付给伤者。
5、如果肇事方垫付,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很尴尬的局面,伤者为了索要更多赔偿住在医院里,在已经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不出院。或者说出院后拿到自己赔偿不配合处理肇事一方垫付款项的赔付手续,使用肇事一方垫付的钱很难从保险公司获得。
6、总的来说,结合本案,你方可以不垫付,让保险公司处理赔付事宜。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交警已经定责各付一半,产生的费用你这边承担一半即可。
垫付请留好单据,责任各付一半,你可以在总额的一半内垫付。
如果对方困难,你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垫付。
确定责任比例后可以结合认定书赔偿。
可以不用继续垫付。就算定责了。法院也没有判决。
可以不用全部垫付的
每个地区的赔偿计算标准不一样,每个省份的经济标准也不一样。建议直接咨询本地律师。
如果有经济能力,先垫付也可以,到后面再跟对方和保险公司结算,但发票要拿好在自己手上。
可以继续垫付。
你好,如果对方困难你可以适当的垫付,保留好你垫付的票据,以后都是证据
1、你的“经济条件好”可以继续垫付;条件不好就不要垫付了;2、我建议你不要在垫付了,因为以后如果理赔或者发生诉讼很麻烦的;3、你有保险,对方可能还有责任。所以。。。?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及时要求对方与保险公司联系,垫付费用的话,保留相关的垫付依据。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法院处理,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后,仍不足部分你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