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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8年土地被国家征收,补偿款小组只分配了部分,其余部分用于建盖房屋

请问,98年土地被国家征收,补偿款小组只分配了部分,其余部分用于建盖房屋 请问,98年土地被国家征收,补偿款小组只分配了部分,其余部分用于建盖房屋,作为集体资产,2109年棚改了该处房屋,棚改资金要按照现有人口分,98年时的人口中有部分在后来读书后迁出,毕业后又迁回,部分考取了国家工作人员,小组说这部分人不能参与分配。同时小组部分自留地2008年被征收,2020年小组才来分配资金,也是按照现有人口来分,上述的人员当时户口也并未迁出,现在这部分人也不可以参与分配,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落无声(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3-3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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