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为人贷款担保,与担保公司签的担保合同,合同上约定我作为担保
我为人贷款担保,与担保公司签的担保合同,合同上约定我作为担保 我为人贷款担保,与担保公司签的担保合同,合同上约定我作为担保人愿以全家所有财产及个人收入为该项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发生担保公司代偿情形时,我自愿承担保证责任:其中一条约定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担保公司不受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保证形式的限制,有权直接起诉担保人。
问:1.我签的这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2.借款人有门市房和工厂抵押,而合同上却注明不受抵押物的限制直接起诉担保人。《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承担责任。那么我可不可以根据这条要求法院先执行借款人抵押物?担保公司可以说抵押物拍卖不出去,只执行担保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红(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20-03-28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