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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和五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中介公司,六个合伙人

2018年12月和五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中介公司,六个合伙人 2018年12月和五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中介公司,六个合伙人分别是赵某 2018年12月和五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中介公司,六个合伙人分别是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和我,营业执照是自然人独资法人是赵某但赵某不参与公司管理也不在公司工作,钱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及账务负责,孙不参与经营只是出钱,我和李以及周以员工身份在公司工作,我们合伙之是口头和出钱没有出资协议和股权证明。2019年七月我和周离职退股全部转给钱某,也是口头转让没有证明,因为合伙时就没证明。2020年1月钱某涉嫌诈骗被拘捕,原因是利用公司便利诈骗10多个客户近200多万,派出所目前定性为个人行为刑事案件。所有人都不知情。现在客户起诉法人面临一个注册资金50万的罚款,像我和周某已经退股还需要负这个罚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20-03-2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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