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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5月份因传销自己主动去公安自首,然后在看守所待了一个月

19年5月份因传销自己主动去公安自首,然后在看守所待了一个月 19年5月份因传销自己主动去公安自首,然后在看守所待了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2020年1月7号开庭审理,3月9号收到判决书,我被判刑一年实刑,我没有上诉,今天是3月27号了,按理说我应该进去服刑了,但是监狱这边说是因为疫情期间暂时不收犯人,那我现在开始在外边的时间能算刑期么,还是说等法院通知收监然后再开始算刑期呢,不是我不想进去,是现在监狱不收犯人啊,我想既然犯罪了,那就早点进去改造早点出来,时间拖得久我都没法工作,所以就想问问专业的律师,我这种情况从现在开始在外边的日子算刑期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20-03-2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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