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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如果离婚,女方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如果离婚,女方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如果离婚,女方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双方于2003年确定恋爱关系,2006年领结婚证,2010年生育一子。男方于2004至今,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只先后短暂的在龙岗区一小超市、罗湖区积宝盈珠宝公司、福田区特维西公司工作过。女方一直有工作,有收入。现在孩子户口随女方在深圳市,女方已在深圳申请了一套市级公租房,且目前该公租房对面正在建一所9年制公办学校,极方便孩子入学。夫妻感情不好,观点不一致,时常吵闹,很不利于孩子成长,而且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现夫妻二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该如何争取。法官一般会如何判?会从哪些方面判定哪方更适合孩子的成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就是我(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3-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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