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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 我于1971年8月参加工作(固定职工)至1996年4月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同时被单位开除,连续工龄为24年8个月.近年偶然发现原单位没有按规定帮我办理养老保险.然后我去省社会劳动保障厅咨询,答复是:"你通知原单位协助你到省保障厅办理补缴1994年至1996年4月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的手续就可以了".按保障厅意见我回原单位请求协助我补缴养老保险费,答复是:"你现在不是我单位员工,我单位不可能协助你办理补缴手续".请问我的社保问题怎样才能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KE46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7-16 08: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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