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智障人,失去所有亲人,国家能负责抚养吗
没有法定义务,但是国家是否该养,也不好说,有那么多流浪汉!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的残联或是民政部门。
没有法定义务。
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所以成年的兄弟姐妹是,从法律上来说
嫂子的确没有抚养小叔子的法定义务
没有抚养义务的。
没有抚养义务
您好,一般可以的
嫂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建议去找当地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