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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其他户不付费,楼顶的维修费就由楼顶一家承担”的法律依据在哪?

“楼顶其他户不付费,楼顶的维修费就由楼顶一家承担”的法律依据在哪? 楼顶漏水后,楼顶住户所承受的威胁与损失及要维修的心情与楼下的住户比自然有天壤之别。且越楼下的越不愿承担维修费。
  在除楼顶住户的其他住户不愿付费的情况下,维修费就只能由楼顶住户一家承担。可他们却与楼顶住户享有同等安装热水器的权利等。
  如此“显失公平”的事确存在,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的法律何时才能健全、完善起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vmi……(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3-03-25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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