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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没有经过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提前上班两个小时)

用人单位在没有经过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提前上班两个小时) 用人单位在没有经过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提前上班两个小时),又因为员工本人(合同工)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员工)是否合法?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此种情况下工资应当如何发放?包括春节工资和疫情期间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400AF-A(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0-03-1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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