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老板不愿负责(郑某现在再南充市一所医院)
工伤,老板不愿负责(郑某现在再南充市一所医院) 快要下班时,管理人叫郑某与其它几位同事把上班用的材料送到库房,就下班(跟拉材料的小车一起,车子到库房倒车,不小心碰倒车后的一根电杆,电杆跌下去倒在门上,郑某正好再门边,碰的一声,门把郑某的脚折断了脚,当时郑某忍着痛苦打通了110,110来人了并做了笔录,叫人把郑某赶紧送进医院,然后把车子拉回派出所,当时老板不在(老板把工地包下来就给他的舅子来管理)。老板知道止事后,反应很急急的处理了止事(叫郑某到医院冶疗,还说一切医药费用你不用担心,我来付,别外工伤还有工资,叫郑某放心的冶脚,郑某听了老板的话、当然感激老板对郑某的负责。
接着就找到了当地(仪陇县)的一所医院,住进了医院,医生说:要先交钱才可以冶疗。于是老板把郑某转移到南充市一所医院、老板是南充市人、刚好那里有一所医院是他熟人,郑某住进了医院。
弟二天,老板叫郑某在一张白纸上写出郑某的真实姓名,说:“这是为了把车子放出来作业”,郑某被老板的负责所感激,毫无忧郁的在那张白纸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不就是为了老板的工人好作业。
当天,车子放了出来。同时还找了一个跟郑某同乡的人来料理郑某脚伤带来的不便,(当时老板说:“你老乡跟你都有工资,你就放心的治脚吧,别外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
郑某听了老板的一翻话,心里当然也放心了。
40天过去了,郑某的脚也一天一天的好起来了,也就是昨天医院给郑某透了片,结果出来了,骨质好了,郑某对医生说我现在能行走吗?医生说:"你这样的情况还需要三个月护理才能完全康复,因为你的骨质表面看上去是好了,但不易行走"。
老板得知郑某情况,就在今天跟郑某的那个同乡找老板拿钱做零用,但老板说出难已遇料的话:“现在我没有钱”一句话。同时郑某的生活费也是没了,下午给老板打电话,老板接了说晚上来,但是晚上没有来,郑某还是打了个电话过去,老板没有接,老板当时对郑某与料理人许下的诚落(工资)至今从没提起,料理的人见老板有点想耍赖,就回家了,现在郑某一个人呆在医院里静静的过着难眠夜晚。。。。。(郑某有想过回家乡下护理,但总是觉得有些无赖,又不能行走,怎么样才能得到工伤的合法权利,让这个老板审之于法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郑东升(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08-12-26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