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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村里以地抵债形式卖我们地

2001村里以地抵债形式卖我们地 2001年村里化解债务,把村里的地以500多一尚卖我们19尚地,签订2013年开始耕种,可到年头要种地,村里以当时地卖的太便宜村民不同意为由要收回土地。按三分利连本带利给我们,我们应该这么办?当时的合同是村和镇上定的,价格是稍微低于别村,临村600多一尚。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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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52649……(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3-03-24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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