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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

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 2004年原村长徐增亮以东四村建校委员会名义,将原中学全部校止15亩地以承包土地形式变卖给群众做庄基,当时村党支部,党员,群众坚决反对并上访市委进行阻拦,镇党委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最后确定是违法行为,冻结资金20万元,由派出所保架护航止今,无人敢非法占用,使集体土地没有流失。
 因为在这冻结资金的8年中,受害的群众觉得太冤,花了銭又没得到庄基,多次上访要求政府觧决退款,2011年镇政府与我村協商,认为都是我村村民,为了村情稳定,解决给群众退款问题,要求我村想办法垫付6万元的空缺,由镇政府退给受害群众,当时退了四分之三,四分之一不接受退款,
 退款时隔一年,现未退款的人强行侵占,村委阻止不住。现应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城南村(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3-03-2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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