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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主体:网站,我,Q群 我通过一网站上的广告加入Q群,被诈骗38万

事情主体:网站,我,Q群 我通过一网站上的广告加入Q群,被诈骗38万 事情主体:网站,我,Q群
我通过一网站上的广告加入Q群,被诈骗38万。网站是有实际注册公司,我报警,警方仅仅是对网站进行了查封,但是我觉得这个结果我并不满足,我还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再次起诉网站,让网站实际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自律(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0-02-19 17:07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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