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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年前11月份通过劳务公司,进厂上班工资结算模式是,厂里面给我

年前11月份通过劳务公司,进厂上班工资结算模式是,厂里面给我 年前11月份通过劳务公司,进厂上班工资结算模式是,厂里面给我们发一部分剩下的劳务公司给我们补差价一个小时是27块钱,每个月25号补,因为过年原因劳务公司那边一直说财务不在,所以要到年后补,现在都2月份了12月份的还没给我发,这种情况的话我可不可以走法律程序,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签过一个单子但是我这里没有只有劳务公司那边有,现在就是没有任何证据,只是口头承诺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黑。白(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20-02-19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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