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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2019年8.1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2019年8.1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2019年8.1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适应期过后,没跟我们签合同,没交社保,无故拖欠工资,我于2020年1月31日提交辞职报告,原本是打算上完一个月以后在走的,但是院长直接写不同意辞职,并且威胁我说我辞职就去卫生局让卫生局的不让我参加资格考试,我就于2号正式离职,离职了打电话给他说,他还威胁我说告卫生局,我说我已经考到更大的医院,能为国家做更大的贡献,他就挂了,然后给财务打电话说不结工资,现在工资已经发了,一共拖欠我两个月工资,想问一下您,需要怎么做,挽回自己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 eart。(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2-17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