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李律师,是这样的我17年年底从友信普惠贷款了五万元,但是合同上写的是七万四千元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
要看合同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详细情况可及时联系我。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可以解决的,建议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加我微信,微信号是我手机号。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可以先协商 ,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建议与律师详谈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