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友信普惠贷款,实际到账13万,合同写的确是19万2,我分36期还款,前35期每月还6220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你好,相关问题比较复杂的,具体判断首先要审查APP内容和合同,建议把相关内容发给律师审查然后再做决定。
你好,过高的利息是不合法的
典型的断头贷 可以合法维权。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告诉你怎么处理
按你说 有可能是套路贷 非常难缠
找律师详细咨询吧 帮你分析合法性之后可以帮你稳当处理
不要大意 有需要可以详细咨询本律师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你好:是否签订协议或合同?需要结合协议内容帮助你分析
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24%都属于不合理的范围,详细情况可及时联系我。
一般可以偿还实际的贷款金额,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少还金额。详情建议您电询。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你好,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
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
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本金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建议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您好,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可以与我联系
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