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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因本人在公司里做了三个月,在第三个月尾交的辞工书,但公司没有回话,就必须再做一个月才能走人,在发工资时,公司里又规定交的辞工书就没有那三个月的季度奖,这个说法合法吗,我已做完了那三个月,又必须要到下一个月才能走人,但为什么不给我那三个月的季度奖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彭法愉(湖南)
提问时间:2010-07-1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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