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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咨询 你好;我是在一家西餐厅工作、在工作期间出去送餐  回来是出了交通事故时间是 2010年6月12号晚上11;20左右地点是圆明园东门责任鉴定是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是骑电动车对方是出租车、锁骨骨折、公司当时拿2100元对方拿出1900元、公司现在给我发工资三个元没报工伤、我想问一下、公司给我这样的说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ln2087(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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