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元宵节快乐!在2月5号下午,邻居肖某破坏我家菜园木桩,我父亲去质问
不属于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的
可以协商解决的
不属于正当防卫,需要作出赔偿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