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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法律风险咨询

合作协议法律风险咨询 老师您好,目前正在与朋友合伙筹建一家餐厅,朋友和我都是各自餐饮公司的法人。筹建中的餐厅是我注册公司的公司地址,一直都是我独资经营的,合作后,我和朋友都是以个人名义入股这家新店,我这边只负责出纳,朋友这边负责新店运营和会计记账纳税;新店要使用朋友餐饮公司的餐饮品牌。我们还要向朋友缴纳管理费。这种情况,是否要到工商办理我公司增加股东,变更股权结构,以及后续的税务,银行等手续,这样的合作方式是否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应该怎样规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0-02-0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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