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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检察院和解之后应不应该再去法院做笔录呢?

已经在检察院和解之后应不应该再去法院做笔录呢? 几个月前,我被人抢了,他们是团伙抢劫,那个时候正好严打,所以就被公安局直接关起来了,因为我是女的,他们打我之后又胡乱的摸我,我就想告他们,最后他们全部抓起来之后,就一直在看守所关着,前几天,检察院说他们要庭外和解,我就去了,到了之后我们双方达成协议,他们给钱,我就不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我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但是,刚才法院的又给我打电话,问我关于协议的事情,问我和解的时候收了多少钱,我说过数目之后,他就说让我拿着身份证去法院再做一次笔录,我想知道,已经在检察院和解之后应不应该再去法院做笔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颖慧(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08-12-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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