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 档案接收人事局以档案中缺少转正定级、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工资单,资料不全为由拒绝接收档案;档案寄出地人才服务中心说我未满一年,不满足开具干部介绍信的要求,只能配合我开具一个类似于转正定级的文件。但是接收地人事局说只有这一个,仍然不能接收!
本人户口在转入地,不在转出地,所以想打回转出地,转出地也没法继续办理人事档案代理,不能接收。
现在两边都不管了,档案就扔在接收地人事局的桌子上。
请问两边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行为合法吗?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tize……(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3-03-22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