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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识对方的,以谈对象找各种理由借钱消失联系不上,报警说经济纠纷

网上认识对方的,以谈对象找各种理由借钱消失联系不上,报警说经济纠纷 网上认识对方的,以谈对象找各种理由借钱消失联系不上,报警说经济纠纷,在派出所写了借,然后又找理由借钱消失联系不上,发生过关系开过两次房,也不算交往,那两次算是交易,如果能证明是交易行为,算不算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0-02-01 22:4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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