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房子卖给别人时没有经过公证,拆迁时补偿应该给谁

房子卖给别人时没有经过公证,拆迁时补偿应该给谁 我家在1993年左右在武昌买了一套房子,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后来过了几年别人又买了回去,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钱也是分十几年分批还给我家,没有收据。现在我家以前公证处的条子因搬家遗失,房子现在要拆迁,请问我家是否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119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3-22 13:01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