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房子卖给别人时没有经过公证,拆迁时补偿应该给谁

房子卖给别人时没有经过公证,拆迁时补偿应该给谁 我家在1993年左右在武昌买了一套房子,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后来过了几年别人又买了回去,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钱也是分十几年分批还给我家,没有收据。现在我家以前公证处的条子因搬家遗失,房子现在要拆迁,请问我家是否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119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3-22 13:01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唐海洋律师

重庆江北

仲夏律师

重庆 渝北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重庆律师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已帮助 13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白艳霞律师 
重庆江北
已帮助 2930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已帮助 8100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重庆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