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给别人时没有经过公证,拆迁时补偿应该给谁
您好!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
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可以获得补偿
房屋以登记为准的,听你的意思是说别人已经买走了,那你就没有权利了。
1/你家有没有权利取决于对方有没有证据证明支付过房款;
2/若是对方能够证明双方交易过程,你是没有拆迁权利。
你已出售房屋,不应享有房屋拆迁补偿利益
既然别人已经买回,拆迁利益归买受人。
房屋以登记为准的,听你的意思是说别人已经买走了,那你就没有权利了。
买卖如有效则无法争取补偿,当面咨询
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房屋已进行回购,情形对其很不利
应该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