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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智力三级残疾(有证),女方无经济来源并无自主生活能力,女方有父母,妹妹

女方为智力三级残疾(有证),女方无经济来源并无自主生活能力,女方有父母,妹妹 女方为智力三级残疾(有证),女方无经济来源并无自主生活能力,女方有父母,妹妹。女方父母年事已高,奖金70岁。双方有一个8岁的孩子。孩子也有智力不正常,没经过鉴定。孩子从出生起一直与女方及其女方父母生活在一起,男方未尽过抚养义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并在外已经与其他人非法同居。请问这样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可以主张女方什么权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ZM(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20-01-27 11: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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