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本人于2010年5月20日在一个KTV上班,于7月2日以莫须有的罪名开除我,扣除我一个月的工资800元+押金500元+提成800多元.经过劳动局调解,那个公司又做假证据来污蔑我,只愿给我1050元工资,我没同意调解。下一步该找那个部门处理这件事情??还有就是没有签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dc9314(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0-07-15 01: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 南开区

★王胜言律师

天津 滨海新区

★王胜言律师

天津 塘沽区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天津律师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已帮助 157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已帮助 42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胜言律师 
天津塘沽区
已帮助 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天津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