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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遥遥无期
分配遥遥无期 我是1998级定向师范生,根据当时的文件是包分配的。2003年毕业以后,黑龙江省萝北县政府一直未给予解决,经多次上访2009年12月政府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担任社保员。一个月一千元,五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进事业单位。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我们几个人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在限定签合同的当日没有签继续上访。县政府说这样就是给我们分配,就是解决问题,上访后市政府也不再受理我们的上访。意思就是这样就是解决问题。我们的分配文件特别明确,政府以很多人都签了为由,说我们不服从分配拒绝受理我们的问题,意思就是爱哪告哪告去,当地的法院也不受理我们的起诉。有70多人怕以后再没有工作机会而签了。我们5个人最后期限也没有签,现在地方政府说我们不服从组织分配,是重点上访隐患。对我们5人的问题不再受理。想问一下 我们是否可以以我们的地方政府侵害了我们的民主权益。没有执行国家政策为由向纪律委员会进行检举,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想咨询一下,我们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我们怎样做才能得到我们应享受的待遇和行使我们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抬头三秒钟(黑龙江-鹤岗)
提问时间:2010-07-14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