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求学教育

分配遥遥无期

分配遥遥无期 我是1998级定向师范生,根据当时的文件是包分配的。2003年毕业以后,黑龙江省萝北县政府一直未给予解决,经多次上访2009年12月政府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担任社保员。一个月一千元,五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进事业单位。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我们几个人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在限定签合同的当日没有签继续上访。县政府说这样就是给我们分配,就是解决问题,上访后市政府也不再受理我们的上访。意思就是这样就是解决问题。我们的分配文件特别明确,政府以很多人都签了为由,说我们不服从分配拒绝受理我们的问题,意思就是爱哪告哪告去,当地的法院也不受理我们的起诉。有70多人怕以后再没有工作机会而签了。我们5个人最后期限也没有签,现在地方政府说我们不服从组织分配,是重点上访隐患。对我们5人的问题不再受理。想问一下 我们是否可以以我们的地方政府侵害了我们的民主权益。没有执行国家政策为由向纪律委员会进行检举,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想咨询一下,我们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我们怎样做才能得到我们应享受的待遇和行使我们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抬头三秒钟(黑龙江-鹤岗)
提问时间:2010-07-14 23: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