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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应该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我们是一家小房地产开发公司,与2008年8月29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590万元的价格竞得一块商住地,面积3308.6平米,期限70年,容积率1.8%。并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出让金。2009年初,一位县委领导和建设局长先后三次找到我们,让我们出面动员所购买土地以北9户居民,进行协议拆迁 。使地块达到长方形,可以将原规划调整,一层为大型室内菜市场,二层以上为商住楼。2009年6月我们按时完成拆迁工作,并将拆迁土地1200平米完善了从划拨到转让的全部手续,并再次向政府缴纳出让金40余万元。随后县规划委员会制定了新的规划方案,容积率调整为2.71%。可就在我们完备了所有资料,等待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时,被突然告知需要补缴,因调高容积率增加的620万元土地出让金。我们按土地出让规划建,被安排协议拆迁。协议拆迁了9户居民1200平米,政府没有补一分钱的拆迁费,又缴纳40万元土地出让金。现在县政府又要我们补缴620万元出让金,不交钱不办任何手续。恳求哪一位大律师能够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乔丹(河南)
提问时间:2010-07-14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