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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价值两千多衣物在车站丢失,当时是坐出租三轮车去的,遗忘在车上

我爱人价值两千多衣物在车站丢失,当时是坐出租三轮车去的,遗忘在车上 我爱人价值两千多衣物在车站丢失,当时是坐出租三轮车去的,遗忘在车上,该出租车司机中途掉了之后,捡起来,并未归还,我可以视为盗窃,还是侵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
提问时间:2020-01-21 21: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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