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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在2019-1-16日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时法院判决他给我一共5万,包含房子增值的2

我和我老公是在2019-1-16日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时法院判决他给我一共5万,包含房子增值的2 我和我老公是在2019-1-16日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时法院判决他给我一共5万,包含房子增值的2.5万元和车子2.5万元。他当时承诺在1月16号的下午给我2.5万元的房子增值费,但是直至今天都没有给,他的要求是车子过户才给2.5万元,但是,车子过户的2.5是法院要求车子过户时由他准备2.5万元的同时,我陪同他去过户车子!但是他至今没有承诺给我房子增值部分的2.5万元,已经逾期了有4天,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宇(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20-01-2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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