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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皮试的药物,引起过敏,造成麻木,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不用皮试的药物,引起过敏,造成麻木,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不用皮试的药物,左克,(应该是不用做皮试的)。输液当时出现痒疹,随着静脉方向,后来找来医生,医生说过敏,给输上抗过敏药物。后来医生走了,本人就觉得手部局部麻木。当时和护士说,由于比较乱,她可能没听到?反正没理我,我以为是不是我手输液时间太久了,变换了下角度,因为躺着,身上没觉得麻。可是输完下床以后,全身麻木,四肢沉重感。然后找医院,找医生,医生睡觉去了。找了好几次,终于找到了,后来她说是我们自己生的病,和液没关系。说来医院就是要承担风险的。后来我耐心和她说,谁也不会没事装有事,大半夜不回家。她才心平气和下来,和我说,她觉得我是得了格林巴利,就是自己的问题,然后病了,让我回家观察,只能回家观察,什么时候麻木向心脏蔓延甚至心衰。。再来医院。完全回避了药物造成的问题。也没采取任何措施。后来又找医院,找了好多次,都2月后,医院才指定了名医生,让我们自费看病。这个医生说是左克的事,刺激了神经,如果当时打针B1,B12,病情就能控制住,可是没有,就发展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不好了。可是她不写本。并且同着我们面说医院嘱咐过她了,要好好写我们的本,就把写好的本,都给撕了。我们反复找医院,医院就和我母亲说,大娘您放心,我们肯定管,您现在耽误之际是带孩子看病。我们想,既然有这话,就先看病吧。可是现在一年多了,病还没好,其他医生也说,是后遗症,有的人很久很久才好,有的甚至一直好不了了。再找医院,医院就变脸了。刚开始还说承认他们液有问题,就是不知道占多少比例,现在他们说他们没有错,而且他也不懂医。说要赔偿申请一万以内,也就赔个2,3千?三五千?他说不好。我们医药费就过万。何况误工费等等。。。。。。何况可能终身好不了。而且为了这个,婚没结成,对象分手了,工作没了,新跳槽一个好单位,也因为病了,去不了。
我从网上也查到,左克引起麻木的事,医院当时就一点没有考虑,更没有做措施。他们当时没有处理。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木帆船(天津)
提问时间:2013-03-21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