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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2018年10月发生高速追尾车祸,三辆事故车,是我方公司的车全责

2018年10月发生高速追尾车祸,三辆事故车,是我方公司的车全责 2018年10月发生高速追尾车祸,三辆事故车,是我方公司的车全责。当时事故认定书调解结果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险范围内予以承担,剩余的由我方司机承担。我定了10级伤残,还未对其他两车进行交强险赔偿,另外两车在保险公司的回访询问下注销了案件。我现在想进行赔偿,另外两车车主不愿意配合,保险公司把事情推给我,不予理会推卸责任。我该如何处理此事?找车祸发生地法律援助可以吗?是否可以一起追究保险公司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毛毛(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1-1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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