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是提交辞职报告后30日可以离职还是领导签字后3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答:签字后,可以移交工作离开。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领导审批之日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