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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在某单位身份为公益岗位,在签订公益位合同的同时,还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本人在某单位身份为公益岗位,在签订公益位合同的同时,还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本人在某单位身份为公益岗位,在签订公益位合同的同时,还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现在用人单位要求我于用人单位签订保证书不然不给签公益岗位了(保证书)[现本人选择公益岗位,不主张此日前曾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功合同书(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中任何权利。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中漫步(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20-01-0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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